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)、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学校拟对姜小乐等1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具体情况见附件。
上述18名学生中,15名学生本人到校提交退学申请,3名学生经所在院部调查核实,决定作退学处理,并在院部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无异议。教务处对相关院部上报的18名学生的退学审批材料复核无误后,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经2024年7月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以上1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告。
公告期内若有异议,请相关同学与所在教学院部联系,并按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提出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公告日期:2024年7月2日—2024年8月12日
公告结束后,若无异议,学校将对以上1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本公告视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滁州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