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)、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条款,学校拟对储成波等3名同学做退学处理。
上述3名同学所在班级辅导员已和他们反复联系确认,他们确认退学但本人不愿返校办理相关手续,由辅导员代办;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经2023年6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拟对这3名同学做退学处理,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相关同学与所在教学院部联系,并按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提出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公示日期:2023年6月14日—2023年6月28日
公示结束后,如无异议,学校将对上述3名同学做退学处理。
本公告视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23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