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》(皖政〔2022〕64号)的要求,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,现将我省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备案条件
(一)备案申请的主体应为安徽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。
(二)高校院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高校院所面向市场、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、科技服务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。
(三)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与课题委托方(企业)签订了合同,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。
二、备案流程
(一)网上申报。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,进入“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”-“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,从“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”-“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”栏进入申报,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,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。
(二)审核推荐。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,实行“全程网办”,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(个人)完成网上申报工作,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和系统推荐。
(三)打印证书。申请备案的项目经省科技厅审核和公示通过后,申报人可在线打印备案证书。
三、备案要求
申请备案的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备案申请书,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推荐,对于项目备案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情形,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咨询电话
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:0551-62654951;
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:400-675-1236;
业务咨询:0551-62629920。
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3年1月11日
通知原文链接:http://kjt.ah.gov.cn/kjzx/tzgg/121386521.html